海安一男人见工地电缆疏于办理,便钻空子伙同别人偷盗收赃“一条龙”,终究落入法网。记者13日从海安法院了解到,跟着上诉期的曩昔,该院审结了这起偷盗案。被告人王某、赵某、张某犯偷盗罪,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并处罚金。
2019年8月,王某与从事废旧品收买的张某事前合谋,由王某担任偷盗电缆线,张某供给作案工具断线把,并担任收买。这以后,王某伙同赵某先后来到海安市多处拆迁工地,以断线钳剪断电缆线起,窃得各类类型的电缆线米、快速液压导线只,并将所窃电缆线均按约好销售给张某。
经判定,被盗电缆线余元。案发后,三人一起补偿了被害方的悉数丢失,获得对方体谅。
海安法院审理后以为,王某、赵某、张某一起偷盗公私资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偷盗罪。归纳考量三名被告人的违法情节、悔罪体现及监管条件,对其均可适用缓刑。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定。
法官提示,工地施工电缆为有主物,偷盗行为即侵害了别人权益,有时候更是严重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建造的安全与进展,切莫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冒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