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8日19时许,被告人刘某某驾车路过阿克塞县某施工区,发现空位上有很多未运用的电缆线,为了不合法获利,便起了偷盗电缆线的想法。刘某某随即选用随车携带的手钳子,将盘放在木电缆轴盘上的3667.4米电缆分段剪下,装至其驾驭的轻型一般货车上欲前往售卖。3月9日清晨2时许,刘某某驾驭车辆行进至长草沟公安检查站时,经执勤民警盘查发现其有偷盗嫌疑,刘某某供述了犯罪事实就此被查获。终究,刘某某因偷盗价值10708.8元电缆犯偷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偷盗没有投入到正常的运用中的电缆涉嫌偷盗罪;如果是偷盗正在运用中的电缆,则涉嫌损坏电力设备罪。本案中刘某某构成的是偷盗罪。法官劝诫我们,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取不得,投机取巧行不通,不要为了“赚快钱”而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电缆是重要的电力设施,是安全运送电力的有用确保,切勿心存侥幸偷盗电缆从中牟利,不然将遭到法令严惩。而且,废品收买职业的从业人员,切莫收买来历不明的电缆线等物品,防止为别人销赃供给便当,而不小心冒犯法令。一起也提示企业、修建施工工地等单位,加强日常办理,不给有心之人待机而动。(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