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供认偷了电缆,但最多不会超越5米。”嫌疑犯的辩解引起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查看院办案查看官的注重,因为假如嫌疑人所说现实,该案就可能达不到刑事立案规范。那么被盗电缆到底有多长?
2012年12月的一个夜晚,姜堰区大伦镇特唯机床厂衔接配电房与变压器的一段电缆线日,公安机关将涉案嫌疑人何某、周某移交姜堰区查看院审查申述。
“我供认偷了电缆,但最多不会超越5米。”在承受讯问时,何某、周某不经意间的一句辩解,引起查看官的分外的注重。本来,公安机关依据工厂的目测判别及报案,确认被盗电缆为7米,判定价格为1183元。而依照嫌疑人辩解,涉案价值低于1000元的立案规范,意味着其不构成犯罪。
怎么查明现实?查看官找到了收买这批赃物的王某。王某说,因为何某、周某是将电缆中的铜丝抽出后销赃,电缆的长度难以承认。案子又堕入疑团。
再次讯问,查看官从周某的供述中发现重要头绪———“其时,我站在配电房顶上扶着电缆,何某用大夹剪去剪,剪断后的电缆那头正好碰到地上。”用配电房的高度,加上星期某的身高及手臂长,不就能够算出被盗电缆的长度吗?
8月6日,查看官、公安民警带着周某来到案发现场。工作人员用皮尺模仿电缆,让周某在配电房顶上举起手,重复测量周某的手到地上之间的间隔,终究确认长度为5.26米。再次勘测发现,现场周围有一段完好的被剥去铜芯的电缆外皮,长度为4.3米,加上衔接在变压器上、长1米的被盗取铜芯后的电缆外皮,总长度为5.3米。
与此同时,王某回忆起一个重要细节:所收铜线根线绕成一股。这样算下来,电缆长度也应该在5.3米左右。综上,查看官判别被盗电缆是5.3米。经物价局从头判定,涉案电缆价值895.7元。
恰在此时,江苏省将偷盗案子的立案规范提高到2000元。何某、周某的行为,就更达不到刑事立案的规范了。近来,姜堰区查看院依法对周某、何某作出不申述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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