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展开“冬天举动”期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主动出击,成功捕获涉嫌偷盗罪嫌疑犯卢某某,破获偷盗案两起,追回被盗电缆线余根。
经查,2024年12月初,嫌疑犯卢某某为快速获取金钱,流窜至县城两处建筑工地,盗得电缆合计100米左右,价值合计6万余元。
现在,嫌疑犯卢某明已被县公安局依法采纳刑事强制措施,案子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偷盗电缆线,数额较大构成偷盗罪的,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罚金;偷盗正在运用中的电缆线,构成损坏电力设备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四条 偷盗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或许屡次偷盗、入户偷盗、带着凶器偷盗、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很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