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只偷了200米电线日,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对两名偷盗电缆的被告做出判定,别离判处李志昌和侯庆福有期徒刑5年。
朋友一同找活干是正常事,但是外地来沈打工的李志昌和侯庆福却合伙“干活”把自己整进了监狱。本年6月23日晚11点,两个人预谋后,带着钢锯来到了东陵区桃仙镇的村公路旁边,悄悄锯断了200米电话电缆线,正准备偷运电缆回家卖钱,却在回家的路上被巡查民警捕获。东陵区人民法院审理以为,李志昌、侯庆福偷盗共用电信设备,形成367户居民通讯阻断26小时,修正费用11000块钱,构成损坏共用电信设备罪。(申琳、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