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夷山一月十六日电(周文杰郑玉萍)福建武夷山法院今天判定,当地男人邱某因两次盗卖电信电缆线的获盗窃罪,入狱服刑三年三个月,并罚款三千块钱。
经查明,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七月三日,邱某两次伙同他人在当地上梅乡用钢丝剪盗取电信电缆线共八百七十六米,价值三万六千块钱,邱某等人将电缆线烧去外皮后得的铜线以六千元人民币价格卖给废品店。武夷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为邱某伙同他人选用损坏性手法隐秘盗剪正在运用的电信电缆线,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损坏广播电视设备、共用电信设备罪和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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