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平整土地,雇人驾驭挖掘机在良乡某大院内施工作业,成果将某部队光缆线挖断,涉嫌过错损坏军事通讯罪。3月29日上午,房山法院刑庭董杰法官揭露开庭审理该案,法院当庭宣判,判定被告人宋某、雷某犯过错损坏军事通讯罪,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8月,被告人宋某为平整土地,雇佣被告人雷某驾驭挖掘机在北京市房山区良城镇某大院内施工作业。2017年8月18日15时许,被告人雷某在未进行检查的情况下驾驭挖掘机进行施行工程,过程中将某部队光缆线挖断。
在案子审理期间,被害单位某部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宋某、雷某补偿经济丢失合计数百万元。
承办法官董杰考虑到二被告人无力承当该项巨额补偿,及时与被害单位取得联系,活跃交流和谐。终究,在法官的调解下,被害单位赞同只需二被告人补偿修补电缆的费用。
庭审中,被害单位官兵、新闻媒体、光缆沿线的村委会工作人员及被告人家族旁听了案子审理。被害单位也托付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开庭过程中,控辩两边环绕案子争议焦点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和问询。
被害单位托付的诉讼代理人在庭审中诉称,两名被告人过错损坏的电缆为军事通讯中等级最高的国防通讯电缆。鉴于宋某、雷某两人认罪并补偿其经济丢失,决议对宋某、雷某体谅并主张法院从轻处分。
宋某、雷某当庭表明认罪,并表明愿意为自己的过错给国家和部队形成的丢失承当刑事责任。经合议庭合议,判定被告人宋某犯过错损坏军事通讯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判定被告人雷某犯过错损坏军事通讯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据了解,该案是房山法院审理的损害国防光缆等级最高的案子,法官表明,经过这次庭审,提高了公民的国防安全意识,一起对民众进行了一次国防安全教育。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